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1月15日法扶總字第1140000284號函辦理,詳附件1。
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在學碩博士研究生。但已獲該獎助或其他經費獎(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論文內容應以法律扶助政策及法規等為研究範圍,優先徵選對象之研究主題詳來函說明三。
三、申請時間:114年月3日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辦法及申請表詳附件2,亦可至官網(https://www.laf.org.tw/law-detail/70)下載,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紙本一式五份及電子檔光碟一張)後自行寄送基金會。
五、請貴院協助公告及轉知所屬相關學系。
六、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