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9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92644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教師請依「課程臨時異動實施要點」辦理請假、補課;補課日期確定後填寫「淡江大學課程臨時異動暨請假補課申請表」送本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補課至遲於第17週完成;如安排於期中考/期中評量週及期末考/期末評量週,全班學生不得衝堂。
三、旨揭相關學生請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請假。
四、業務承辦人:本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課務業務,各項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網址 https://reurl.cc/MjNR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