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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科技學程、材料科技學程 。高分子材料應用就業學分學程(105New)

申請辦法:在本系任一學程課程達21學分以上(含)者,得申請「綠色科技學程」或「材料科技學程」修課證明。

申請方式:填寫學程申請單,連同成績單,交至系辦查核。

申請時間:於暑寒假期間(7-8、1-2月間)申請

申請表單:
大學部學程證明申請書

各位同學:

自98學年度起,本系結合市場脈動,將一些新興課程重新安排,設計一系列選修課程,劃分成2個不同領域的學程,分別為『材料科技學程』以及『綠色科技學程』。同學可以思考自己想要學習什麼,並依自我興趣或結合生涯規劃自由選修;且同學只要修習任一學程選修課程達到21學分,本系將發給修課證明,將有助於同學之升學與就業。

淡江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學程修課證明申請辦法

97年12月30日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103年9月30日經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系學生修習下列任一學程課程達21學分以上(含)者,得申請「綠色科技學程」或「材料科技學程」修課證明。

二、外系或外校所開之同名課程,不予承認。

三、擬開具證明之同學,請附上成績單至系上申請。

四、本辦法自公布日起實施。

綠色科技學程

材料科技學程

1. 工程經濟學(工學院共同科)

2. 新能源材料

3. 專題研究

4. 化工與材料相關及未來技術發展(工學院共同科)

5. 節能照明技術(工學院共同科)

6. 化學工程概論(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

7.化學工業安全概論

8. 微生物概論

9. 環境工程概論

10.能源工程概論(工學院共同科)

11.精密分離概論

12.化工機械

13.生化工程

14.太陽能工程

15.化學工業減廢

16.化工程序電腦輔助設計

17.廢水處理

6. 高分子物理

7. 高分子化學(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

8. 高分子加工

9. 高分子結構與性質概論(102學年度起入學取消)

10.奈米材料概論

11.電化學工程

12.生醫材料工程

13.半導體製程概論

14.精密陶瓷概論

15.光電材料與技術

16.材料科學(10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17.高分子材料(10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以上修習滿21學分(含)

以上修習滿21學分(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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